1.孙中山提出的行政﹑立法﹑司法﹑监察﹑考试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制度。按照这个制度,中央政府分设行政﹑立法﹑司法﹑考试﹑监察五院,各自独立,分别行使职权,都对国民大会负责。
拼音:wǔ,部首:二笔划:4
五 wǔ ◎ 数名,四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伍”代):五彩。五官...查看详细解释
拼音:yuàn,部首:阝笔划:9
院 yuàn 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:院子。院墙。庭院。 某些机关、学校和公...查看详细解释
拼音:zhì,部首:刂笔划:8
制 (⑦製) zhì 规定:因地制宜。制定。制式。制宪。 限定,约束,管...查看详细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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