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清代各省巡抚多兼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,故称巡抚为部院。
2.清代中央六部和都察院的合称。
拼音:bù,部首:阝笔划:10
部 bù 全体中的一份:部分(“分”读轻声)。外部。腹部。局部。全部。部...查看详细解释
拼音:yuàn,部首:阝笔划:9
院 yuàn 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:院子。院墙。庭院。 某些机关、学校和公...查看详细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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